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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内河通航水域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则(试行)》正式实施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海琴)近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印发实施《甘肃省内河通航水域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标志着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迈入精细化、制度化新阶段,为黄河干流、刘家峡水库等重点通航水域应对突发天气等应急情况提供了规范化管控依据。

《规则》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动态管控”为原则,系统规定了禁限航管制的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及九类适用情形,包括不良能见度、大风天气、水文异常、夜间禁航、危险品运输限制及极端天气应对等要求,填补了甘肃省通航水域禁限航标准的制度空白。

《规则》明确,依托现行预警叫应机制,交通海事部门应及时推送气象水文信息,研判分析并发布禁限航通告;通过“陆路巡查+水上巡航”双轨监管模式,严查超员超载、违反禁限航规定冒险航行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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