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因我行长春路支行、北京路支行撤并,拟将原网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通过人民银行账户系统迁移至接收网点,现将拟迁移的久悬不动户如金昌市宁远堡镇白家咀砖厂等22户(详见清单)予以公示。请相关账户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及账户资料办理账户迁移手续,原开户网点为长春路支行的至城区支行(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市建办公楼)办理,原开网点行为北京路支行的至金三角支行(金昌市金川区公园路042号)办理。逾期未办理的,我行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账户迁移。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金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表格详见当日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