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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所持有的关于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发布处置公告。如有意向受让该资产,请与我司交易联系人接洽。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该公司”)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1,536,222股份,占比6.30%,现拟向合格投资者转让。

该公司注册资本49,982.08万元,属稀土金属冶炼行业,企业地址为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稀土新村,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橡胶制品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安全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修理;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工程管理服务;电线、电缆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主要产品稀土金属产品等,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股权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股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意向投资者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女士 胡先生

联系电话:0931-8839507 0931-8248052

电子邮件:sunhaojia@coamc.com.cn

hurui@coamc.com.cn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21号 邮编:730000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931-8879444(我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甘肃监管局电话:0931-846519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电话:0931-8854658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本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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