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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欣:“一年的补贴远超五分地的苹果收入”

天水市麦积区伯阳镇兴仁村村民刘艳欣家中,有两个符合政策补贴条件的孩子:三岁的大孩可享受1200元补贴,一岁多的二孩可获得7500元补助。她家耕种土地不足1亩,其中仅五分地用于种植苹果,年收入约2000元,其余土地处于撂荒状态。相比之下,每年3600元的生育补贴显著超过了务农所得,成为这个家庭一项重要的经济收入。

--> 2025-09-09 4 4 甘肃经济日报 c245909.html 1 刘艳欣:“一年的补贴远超五分地的苹果收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