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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及虚拟电厂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办法》出台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李明娟)近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印发《甘肃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及虚拟电厂履约保障凭证管理办法》,明确以履约保障凭证机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障电力交易秩序,有效提升电力市场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为甘肃构建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环境提供重要制度支撑。

根据新规,售电公司、虚拟电厂需以履约保障凭证方式向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提供违约担保,省电力公司作为受益人,履约额度有效期原则覆盖一个自然年交易行为。若同一主体兼具售电公司与虚拟电厂身份,需按主体类别及参与的电能量市场、调节性市场等不同类别,分别提交凭证且金额匹配交易规模,实现“分类管理、精准保障”。履约保障凭证额度按交易总电量规模核定,标准为0.8分/千瓦时,同时要求年度交易规模不得超过资产总额核定的最大交易规模,从“电量”“资产”双维度筑牢风险防线。流程上,市场主体依据核定额度提交凭证,交易中心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开具接收证明,确保操作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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