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张莉莉)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我省将推荐22人参评全国首批县域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头雁教师。
据悉,头雁教师岗位实行聘期制管理,每批聘期为3年,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首批聘期从2025年7月开始,至2028年7月结束。在岗位职责方面,由入选教师建立“县中”头雁教师工作室,科学制定工作室建设方案,并开展以课程育人、课堂教学、实践教研以及学生研究为主的“教学研”活动。同时,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师徒结对、送培送教等方式,加强成员教师的培养和指导,致力于打造县域一体化发展的教师团队。工作室成员包括本县域该学科的骨干教师代表、“优师计划”教师、“公费师范生”教师等,人数最多不超过15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少于20%,并优先考虑“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的入选教师。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头雁教师纳入本地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并将其作为各级名师的重点培养对象。在教育部“双名”等名优教师认定和新时代陇原“四名”教师培养工程中,优先推荐头雁教师。同时,在“国培计划”和各级教师培训中,优先安排头雁教师参与。此外,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头雁教师相应的倾斜。对于长期坚守在县中工作的头雁教师,在提拔任用、交流学习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于参与支持头雁教师的高校和个人,在参评各级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时,给予相应的倾斜。头雁教师在参与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最美教师等推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