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马兰玲)近日,甘肃省正式发布了《甘肃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涉企执法“三不准五严禁”规定》。该规定通过明确执法红线、建立负面清单,旨在为市场主体营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切实为企业减负护航。
此次出台的规定紧密围绕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职能,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从“三不准”和“五严禁”两个维度进行了系统规范。“三不准”强调刚性约束:一是不准滥用执法权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在对旅馆、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开展行政检查前,必须制定检查方案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二是不准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审批中谋取利益,严禁在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过程中索取财物、接受宴请等;三是不准推诿拒绝符合条件的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许可申请,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办理。
“五严禁”则针对涉企许可备案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严禁变相保留公章刻制许可,不得增设备案材料或强制安装指定设备;严禁对外地保安服务企业备案设置障碍;严禁在大型活动许可中私设门槛;严禁违规设定爆破作业许可条件;严禁设置妨碍爆破作业公平竞争的规则。
为确保这些政策落地见效,甘肃省公安厅将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全面推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提级审核机制;建立企业诉求“绿色通道”,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开通12389专项监督热线,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这些刚性制度的约束,旨在既保持执法力度,又体现服务温度,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法治化营商环境带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