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在2025年1月8日签署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含各分支机构)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其债务承继人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担保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表格查看当日报纸版面
注:1.本公告清单中本金、利息、垫付诉讼费截止2024年11月6日,以后所发生利息依据贷款企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计算。 2.对公告所列债权有意购买者可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咨询洽谈有关事宜。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联系人:焦越 胡前
联系电话:0931-8616070 0931-8860969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天水中路3号盛达中心第2单元27层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联系人:孙兵兵
联系电话:0931-8105218 1351960434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29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