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兰州农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下称“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交易基准日(具体以下表为准)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担保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表格详情见当日报纸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交易基准日(具体以上表为准)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上述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甘肃银行或中信资产管理公司联系。
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5-3号
联系人:何经理 电话:1839303950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天水中路3号盛达中心第2单元27层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893793860
特此公告
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