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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顺恒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张晓平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甘肃天捷商贸有限公司、甘肃永固特商贸有限公司、龚成岳、钱风华: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24)甘0102执恢2528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甘肃天顺恒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对被执行人甘肃天捷商贸有限公司、甘肃永固特商贸有限公司、龚成岳、钱风华债权,甘肃天顺恒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将上述执行案件中对被执行人所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张晓平,具体如下:

1.案件款2700000元、执行费29400元;2.被执行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3.本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5年2月15日;4.上述债权转让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甘肃天顺恒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张晓平

2025年2月12日

--> 2025-02-12 4 4 甘肃经济日报 c208381.html 1 甘肃天顺恒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张晓平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