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耀)为提升医保政策的公平性和规范性,更好地惠及个体工商户、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群体,兰州市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优化两项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
调整优化的两项医保政策分别是:在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标准由5.4%、5.75%两档统一为5.4%,费率统一后全市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医疗待遇(不含生育津贴),无须再单独办理费率变更手续;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由6个月缩短至3个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能够更快更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同时与3个月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缓冲过渡期相匹配,方便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和医保待遇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