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赵文君)市场监管总局30日对外发布《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明确调整认缴期限公司范围,强化登记规范指引。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足五年或者已缴足注册资本的,无需调整认缴出资期限。
为便利股东依法进行出资,激发市场活力,实施办法列明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