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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设立村残协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张莉莉)近日,省残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提出要通过设立村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深入推进基层残联改革建设和爱心助残行动实施,进一步密切联系残疾人、精准服务残疾人,助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振兴和爱心甘肃建设成效。

村残协爱心助残员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机制,纳入全省乡村公益性岗位按需设置、统一管理,选聘对象主要为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具备一定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热心公益事业、能够胜任工作的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要求年满16周岁,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一般不超过60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的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之前已担任村残协专职委员的人员可继续聘用。各地要结合实际,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岗位。残疾人数量超过100人的行政村可设立2个岗位,残疾人数量小于3人的行政村可以乡镇为单位设岗代管,坚决杜绝岗位虚设、滥设,确保“事有人干、人有事干”。村残协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补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500元/月,公益性岗位补助高于指导标准的市州、县市区可按地方标准执行。聘用人员上岗后,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按月或按季度及时发放岗位补贴,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到户“一卡通”(社保卡)管理办法发放本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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