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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视阈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内涵和内在机理

□ 张彩云 马喜宁 杨 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在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由各民族共同的价值观念、道德理念、团结意识、理想信念凝聚而成的精神力量越来越成为国家建构和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至为明显的情况就是每当国家面临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总能以民族团结意识或中华民族精神的形态展现出来,进而转化为强大的社会治理效能。

毋庸置疑,在现代多民族国家治理进程中,特别是在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萌生国家认同的内在力量这一内生机理,揭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代性建构的治理路径,这对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意蕴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思想基础

中国历代中央政权治理国家都视分裂割据为乱象,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视为正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本身就有着深厚的情感基础和历史基础。外族的入侵和压迫就是中华民族休戚与共意识觉醒和中华民族认同从自在走向自觉的历史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作为现代民族国家观的政治基石与话语内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本身就内在地蕴含着在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下构建国家认同、维护国家利益、实现国家统一的最高利益诉求。在国家治理意义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出的价值指向就是筑牢我国各族人民构建国家认同的思想根基,使我国各族人民自觉肩负起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任务使命,从而降低国家治理的成本。中华民族是实现国家统一的主体力量,而国家又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作为构建一个“实在的共同体”和“想象的共同体”的主导力量,弥合着国家内部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张力,通过在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之间搭建各族人民平等共享的政治空间,编织各族人民融凝共通的精神纽带,从而在各族人民与国家的良性互动中实现国家统一,发挥着国家治理的政治职能。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促进民族团结的必要条件

中华民族大团结在意识层面就是维系族际间友好互动关系的一种心理机制和价值体系。中华民族共同体实际上是一个实体存在,是马克思所言的“真正的共同体”。

在现实维度,强调当下各族群众的任务使命,就是要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构建各族群众幸福美好生活,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未来维度,强调各族群众有着共同追求的梦想,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强各族群众为自身和他人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的精神动力。简言之,强调各族群众既是“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又是“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价值共同体”,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为各族群众的一种稳定心理状态。意识通常与一定的社会文化相互依存、相互影响。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深刻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价值追求。人民幸福既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根本标志,又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价值旨归,这深刻意味着人民既是实现自身幸福的主体力量,也是托举中国梦实现的历史主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精神的力量之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创新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有机构成部分,其先进性、科学性、实践性已在党的民族工作,特别是在我国多民族国家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实践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然对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最深沉的根基在各族群众的心中,广大人民群众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主体动力。这深刻意味着,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始终把群众路线的政治原则和人民性贯穿于实现中国梦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吸纳各族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和思想智慧,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充沛的精神动力。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嵌入国家治理的内在机理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国家治理的认同基础

国家认同就是一国的公民或国民在对其所属国家的政治、历史、文化体认的基础上,确证自己归属这个国家的身份认同,并把这种归属感内化为稳定的情感态度和心理状态,使这种认同感得以持续存在并发挥作用。现代国家,特别是多民族国家都把国家认同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致力于构建、巩固和提升自身的国家认同。或者说,多民族国家都把国家认同的构建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任务和基础工程。文化在国家治理,特别是在多民族国家治理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价值。共同的历史、文化、情感往往通过文化基因编码的方式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熔铸于各民族的灵魂与血脉当中,成为各民族共同的理性精华和价值依归。

正如有学者认为:“文化不仅能够通过一种在群体成员中共享的世界观和历史命运感将人们在情感与信念上连结为一个整体,塑造出共同的身份认同,而且可以通过对政治目标和政治过程进行合理化解释,建构起政治权威。” 认同感作为一种反映在人的意识层面的怀柔性的情感或态度,很难在“规则—制度”这一机制下依靠强制力的威慑而形成和发展,它首先必须借助一定的文化载体,利用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形塑国家价值、政治制度,依靠文化的感召力、吸引力建立起人们对国家的心理归属和情感依赖,才能以此获得人们对国家的团结、服从和忠诚。

民族认同是维护和构建国家认同,尤其是强化现代多民族国家认同的重要力量。在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无论是境外种族主义、极端势力的诱导,还是国内民族主义情绪、民族分离主义泛滥,抑或国内民族政策的失误,都会使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之间产生巨大张力或关系紧张,甚至可能带来族际冲突,形成阻碍构建国家认同、破坏民族团结、危及国家稳定和发展的“认同性危机”。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国家治理的政治基石

任何国家要走向现代化都必须以国家构建作为政治前提。多民族国家的构建及其治理,它是指“在民主的政治理念指导下,通过一系列族群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来促进国家的整合,最终实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上一体化的过程。” 实际上,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张力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共同体”的形成并不意味着各民族之间没有权力博弈、利益诉求和资源争夺。因此,无论是要缩小“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张力,还是化解“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的矛盾,都必须构建“共同体”成员长期获得利益保障和资源保证的政治机制,进而言之,就是要在一个“规则—制度”的框架下,通过行使行政资源对利益、权力进行调适和分配的过程。我国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不仅取决于中国共产党自身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决策能力,参政党的参政议政能力,政府部门的行政能力,法律部门的监督能力、执行能力,而且各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基层民众的参与能力与水平也都影响着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设民族事务治理的思想基调

马克思用“真正的共同体”来阐明真正的国家所要采取的形式。 全球化背景下,多种族、多民族国家都试图在理论维度构建一个超越族际差异的理论模型和实践模式,以此达到国家的“善治”目的。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同于那种机械聚合的“想象的共同体”,而是各民族的自觉凝聚和深度融凝。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超越了族际差异,是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有效整合的思想基础。值得注意的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之深邃和宽广是前所未有的,它实际上超越了“意识”层面,而是反映和关涉我国各族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乃至生态维度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集中体现。

(作者:张彩云系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马喜宁系宁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杨璐系宁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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