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1版)第二,目前我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权为条块结合模式,《条例》根据我省实际,分层级对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进行了细化规定,并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和协作部门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第三,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将县级交通运输部门12项行政处罚和1项行政许可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为确保基层执法规范有效,《条例》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县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权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规定。第四,《条例》从内部监督、层级监督、执法监督、社会监督等方面,优化构建了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体系,加强了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将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