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10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甘肃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20年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形成了甘肃省普查调查成果,完成了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建成了甘肃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
据通报,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完成了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因子调查、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等主体调查,建成了涵盖致灾、承灾、减灾、灾情等灾害风险全要素的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实现了省级数据采集、汇交和共享应用等功能,同步实现了与国家数据库的互联互通。
其中,应急管理部门完成了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综合减灾资源(能力),1978年—2020年年度自然灾害灾情,1949年—2020年重大历史自然灾害等内外业数据调查;自然资源部门完成了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自然资源、水利、林草、气象、地震等部门全面完成了省市县三级的单灾种致灾危险性、风险评估和区划任务,汇交了单灾种评估区划成果;甘肃省普查办、省应急管理厅完成了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以及86个县区的综合评估与区划,形成了省级煤矿与非煤矿山致灾危险性评估和省市县三级历史灾害评估、综合减灾能力评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重点隐患综合评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以及综合防治区划等系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