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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农商银行关于批量迁移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持续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加强账户管理,更好地服务广大金融消费者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结算账户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兰银发〔2018〕47号)等相关要求,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对部分营业网点的存量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迁移,现将需要迁移的账户信息予以登报公示。请以下存款人自我行登报公示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迁入行办理账户迁移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行将视同存款人知晓并同意账户迁移事项,因此造成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在账户迁移过程中,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存款人提供支付密码、企业网上银行、企业手机银行、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请存款人严格保护相关信息,严防信息泄露造成财产损失。如有任何疑问,请到我行营业网点或致电0931-8858714咨询,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图表详见当日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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