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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汽车更新补贴政策。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总价3.8万元(含)以上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购买总价8万元(含)以上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落实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产品,在省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及洗碗机、净水器、吸尘器、打印机12类家电产品和智能门锁、智能马桶、洗拖一体机(含扫地机器人)等智能家居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仅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同时,支持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焕新”;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