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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补发)

根据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农商行”)与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富安”)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编号为:LZNSYH-GD-2023102001), 兰州农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的主债权及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担保债权等),依法转让给辽宁富安。兰州农商行特公告通知债务人。

辽宁富安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辽宁富安履行主债权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等义务。本公告所列本息费截止日为基准日2023年10月20日,此后到归还之日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仍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均为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范围。

特此公告

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18194237776

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夏经理 电话:18293108686

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签署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

图表详见当日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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