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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高速公路收费所

成功追缴通行费13678元

本报陇西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张秉玺)近日,陇西高速公路收费所查获一台利用假证件逃漏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车辆,成功追缴通行费13678.62元。

今年6月份,陇西高速公路收费所稽核员在对辖区车辆流水进行日常数据反查时,发现一辆甘A籍旅游大巴客车疑似使用假证件逃费。稽核员立即调阅该车在辖区出入口收费站的影像资料,发现该车前挡风玻璃处安装OBU设备,但在通行收费站时均未使用,提供给工作人员的核查证件为39座的三型客车。根据长期工作经验,稽核员觉得此类金龙大巴40座以上居多,司机提供的可能是假证件。随后,经咨询驻地交管部门和致电生产厂家核实,确定该车为四型客车,司机提供的行驶证系伪造的假证件。

同时,司机还利用在车门处喷绘39座的方法,蒙蔽收费人员,达到逃漏高速通行费的目的。了解情况后,稽核员核查了该车2020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全部的通行流水数据,确定该车利用假证件逃费达314次,逃费金额达13678.62元。在掌握固定证据后,经过与司机30余次电话、微信、短信沟通交流,耐心为其讲解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逃费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面对“铁证”,司机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于2024年7月30日足额补缴了偷逃的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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