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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武威涵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武威涵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武威西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担保人兰州中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武威市远大瑞腾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周文存、赵柏生、严震、谢国俊、柴新民、赵虎年、何志远、何志意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武威涵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债权转让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上述债权金额合计8,197,264.96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3,050,396.88元,应收利息3,949,929.19元,孳生利息1,044,749.89元,其他债权(代垫费用)152,189.00元。特公告通知上述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转让人,武威涵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其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武威涵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武威涵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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