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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提高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养老保险标准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祁玉洁 通讯员祁晶 辜伟)近日,肃北县再次提高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城乡居民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等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3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及一、二类低保户等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200元。

近年来,肃北县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全力做好困难群众信息采集、核实、比对、身份标识等动态更新工作,及时核准已参保缴费和未参保缴费人员底数,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社保政策,实现困难群众代缴优惠政策全覆盖。至目前,肃北县困难群体参保率、代缴率、待遇率均达到100%。据统计,近五年来肃北县累计为5442名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9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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