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拟对兰州远航理工电气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航理工公司”)、兰州扬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生物公司”)两户债权资产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现予以公示。
一、标的债权情况:截至处置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远航理工公司债权资产余额4558.4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3499.94万元,划转利息626.68万元,孳生利息408.50万元,代垫费用23.37万元;扬子生物公司债权资产余额569.1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400.00万元,划转利息99.97万元,孳生利息65.61万元,代垫费用3.60万元。债务人远航理工公司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保证人为胡红艳、吕云平、邱亚科、后金霞;债务人扬子生物公司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保证人为张仁贵、龙万梅、张花。
二、重组价格:《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远航理工公司在重组期内按期、足额向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偿付2100万元后,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豁免其剩余债务,再办理抵押物的解押手续。重组期限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岐黄药业公司在重组期内还款安排为: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后10日内偿还重组债务200万元;2024年9月30日前偿还重组债务200万元;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重组债务300万元;2025年3月31日前偿还重组债务200万元;2025年6月30日前偿还重组债务300万元;2025年9月30日前偿还重组债务400万元;2025年12月31日前偿还重组债务500万元。
三、征询、报价或异议受理: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愿出高价收购者,债务重组方案暂缓实施,有异议处理异议,有愿出高价的启动公开处置程序;如没有,将实施债务重组方案。该笔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甘肃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王经理 焦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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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