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5月29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4年起,我省报考高等学校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生,须参加“3+1+2”科目考试,同时须参加民族语文科目的全省统一考试。
民族语文科目统一考试一般与当年统一高考同时进行,选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民族语文科目考试。在考生民族语文科目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3+1+2”统一高考成绩总分,按照相应招生计划总数的105%,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3+1+2”高考总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并向相关高校提供民族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招生院校按照提前公布的招生章程要求,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