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新东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兰州众人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兰州新东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债权项下的全部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兰州众人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其债务承继人向兰州众人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担保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图表详见当日报纸
注: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
联系人:赵春香 13239669869
兰州新东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兰州众人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