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受财政部委托,对下列逾期债务予以公告催收,请债务人和担保人立即向我行及下属分支机构履行偿还欠款本息的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河支行
2024年2月2日
图表详见当日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