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下一篇

我省将七类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耀)记者2月1日从省医保局获悉,为了让医疗救助制度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我省将七类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实施分层分类救助。

七类对象包括特困人员(含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 (以下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对象享受两方面具体政策:一是可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二是享受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所有人员享受医疗救助的年度救助限额统一为5万元,若患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35种重特大疾病,年度救助限额可提高至8万元。此外,经过医保部门“先保险、后救助”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然超过6000元的人员,超出的费用可纳入“一站式”二次救助,救助比例为70%,救助额度上不封顶。

--> 2024-02-02 4 4 甘肃经济日报 c139953.html 1 我省将七类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