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酒泉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刘旭红)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酒泉市坚决扛牢河湖管护责任,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治理保护,加强河湖执法监管,河湖“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河湖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按照河湖长制的要求,酒泉市级河湖长率先垂范开展巡河巡湖调研,每年开展巡河(湖)检查40余次,有力推动全市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改,督促各级河湖长、各部门切实履行河湖监管职责。全市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892名,巡河员、护河员425名,各级河湖长主动开展责任河湖巡查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协调处理河湖“四乱”问题,巡河员、护河员定期进行河湖保洁,保障河湖干净整洁。全市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常态化开展河湖联合执法检查,严厉震慑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几年来全市未发生涉河湖违法违规问题。
为大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酒泉市设置开通河湖违法24小时有奖监督举报电话,狠抓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河湖监督管理,营造全社会珍惜河湖、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近年来,全市排查零星倾倒垃圾等“四乱”问题236件,全部做到即查即改,实现了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下一步,酒泉市以季节性河流、小河、小沟、河流农村段及边远区域河湖等“小微边”河湖“清四乱”为重点,做到出实招、重管理、严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清零整治,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保持“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成果,保障河道行洪畅通,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