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
案例:原告某汽车租赁公司与被告郭某通过微信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赁原告公司的某牌小型越野车。合同签订后,被告郭某向原告支付了2022年4月20日至6月20日期间车辆租金。2022年6月23日被告郭某将车辆借给朋友李某,李某驾车行驶至兰州某快速路时车辆发生自燃事故,经皋兰县石洞消防救援站出警现场处理,出具出警证明:“经现场行动结束发现车辆为自燃起火,非人为原因。”事故发生后,原告到达现场,通过初步查看车辆情况,认为损失不严重,若报案理赔维修记录会导致车辆贬值,于是告知被告郭某,希望郭某通知李某撤销火警案件,由其自行维修。郭某再三确认后,让李某撤销了火警报案,未出具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原告维修车辆费用高达10万余元,但因案涉车辆没有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投保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原告因维修事宜将被告起诉至榆中县金崖法庭。
原告某汽车租赁公司主张被告郭某在使用租赁车辆期间,造成该车辆损坏,要求被告支付车辆维修费用。经法庭调查,本案车辆自燃原因消防部门出具出警证明“经现场行动结束发现车辆为自燃起火,非人为原因”,且原告放弃对车辆自燃原因进行鉴定,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车辆维修费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现如今马路上跑的汽车越来越多,因汽车引发的事故也不断增加。发生意外的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那车辆发生自燃这种既不属于人祸,也不属于天灾的,损失该由谁承担?我们邀请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的姜剑霄律师以案说法。
记者:车辆发生自燃,损失该由谁承担?
姜律师:如果车子还在保修期内,而且是车辆自身原因引起自燃,找4S店赔偿;要是过了保修期,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从2020年9月开始,自燃险的保障范围合并在车损险里,如果车辆因为质量问题或者非人为事故自燃了,由车损险负责赔偿。
汽车自燃之后,保险公司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车辆进行定损,然后再评估车辆的当前价值和残值。如果定损的维修费用不超过车辆当前价值的50%,保险公司就会判定车辆还能维修;如果维修费用超过50%,保险公司会和车主协商是否报废,主要取决于车主;如果维修费用超过80%,保险公司推定车辆全损,车主不愿意报废就要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在有维修价值的前提下,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是定损维修费用减去绝对免赔部分,如果你的车损险没有买绝对免赔率,那么定损多少保险公司就赔多少。
记者:如果是租赁的车辆发生自燃,承租人是否有维修义务?
姜律师:通常情况下,除合同明确约定租赁物维修义务由承租人履行外,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出租人履行。但是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涉案车辆属于车辆自身原因引起的自燃,并非不合理使用所致,因此不用承担车辆的维修费用。
记者:车辆自燃,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拒赔?
姜律师:车辆自燃在有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会拒赔的,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擅自对车辆进行了改装而引起自燃的;2.没有按时进行年检,或者年检未通过而导致自燃的;3.车辆因为不明原因产生的火灾导致车辆自燃的;4.被保车辆在修理期间或者被扣押期间自燃的;5.如果因高温烘烤、人工直接供油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引起自燃的。
另外,如果车辆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的损失,那么这些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承担的,需要车主自行车承担。
记者:车辆如果发生自燃,车主该怎么办?
姜律师:车辆在发生自燃时,应该立刻拨打110和119报警电话,然后用手机拍下现场图留存证据。同时要通知4S店和保险公司,配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现场勘查,确定事故损失评估单,尽快收集单据,并提交。事后记得一定要去开具消防证明、鉴定报告和事故证明。
姜律师提醒,在发生事故后,要第一时间报警通知相关部门处理。经相关部门处理后,应及时出具责任认定书,不能因为其他原因撤销报警,最终导致保险公司拒不理赔,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