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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机关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胡旺弟)9月8日,甘肃省税务系统建好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机关暨构建税费风险监管新机制现场推进会在天水召开。

会上,省司法厅和省税务局联合对天水市秦州区税务局、甘谷县税务局调解委员会授牌命名为“甘肃省‘枫桥式’调解组织”。这是甘肃省司法部门和税务部门在省内联合授牌命名的首批“枫桥式”调解组织,也是全省行政领域“枫桥式”调解组织建设的首次试点。

在观摩推广天水市税务局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会议对全省税务系统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机关建设作出进一步部署,从坚持政治统领、法治保障、智能支撑、协同共治、队伍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省税务局将整合全省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税费服务支持团队、品牌工作室等资源,从源头上化解税费矛盾争议,让“枫桥式”税务机关成为落实税费政策直达快享的主阵地,推进精细服务的最前沿,创新税收管理方式的第一线,化解征纳争议矛盾的桥头堡。

会议还就构建税费风险监管新机制作出安排部署,强调要作为“一把手”工程,突出“扩围”,加快推进税费风险监管省市县三级中心建设;突出“提级”,管理提级的同时,深化分类分级,确保工作机制运转到位;突出“联动”,确保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形成各部门横向联动一体、各业务条线纵向互动一体、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防控一体、数据治理与用数良性交互一体的四个闭环“一体化”大风控格局;突出“赋能”,深挖税收大数据潜能,实现纳税人缴费人“一户式”集成、“全景式”展现,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更为强大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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