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关于清理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的公告

为保障开户单位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存款人账户及资金安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第5号)要求,现对我行存款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等重要要素缺失的银行结算账户、长期(3年以上)不发生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的企业账户等进行登报公告。请以下单位于见报30日内携带相关证件至开户网点办理重新启用或者撤销账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行将视同自愿撤销账户或同意我行相关清理措施,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将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行特别提示:本次清理中撤销(或自愿撤销)的账户,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作废。

我行在账户清理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方式要求开户单位提供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请开户单位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我行将努力为您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2023年9月5日

图表详见当日报纸

(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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