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燕春丽)近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我省共22027户参与直购电交易的用电企业分享了4826万元偏差考核电费,可降低企业电价约0.0068元/千瓦时。其中,分享资金100万元以上的有7户,最多分享资金数额达300多万元。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积极鼓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开展电力交易,通过双边协商确定用电价格,利用市场化方式降低用电成本,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为规范电力市场交易秩序,提高市场交易合同履约率,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要求按规定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电力用户,因自身原因导致履约率不足时,对实际用电量与合同约定电量出现的偏差进行考核,并按规定收取考核电费。
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省发展改革委把帮助企业纾困减负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的重要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助推企业发展。经过反复研究,与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决定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的4826万元偏差考核电费,返还给电力用户。此举为市场主体送去“真金白银”,有效减轻了工业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