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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农村不动产登记按下“快进键”

新华社成都4月25日电(记者王立彬)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25日说,经过十年不懈努力,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

王广华在此间召开的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说,2013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提出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改革任务。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蓝图变成了现实,如今,在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据介绍,目前全国约3000个大厅、4万个窗口、10万人的登记队伍,每天为40万群众和企业提供各类登记服务,10年来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9亿多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6亿多份,电子证书证明3.3亿多本;通过推行“跨省通办”“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等便民利民举措,实现“一窗、一网、一次”甚至“不见面”办证,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2015年压缩83%。

我国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全国258.18万套建档立卡户安置住房实现“应登尽登”,960万搬迁群众拿到“红本本”,吃下“定心丸”;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1100多万套房屋办证问题,惠及2600多万群众;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登记面积4.13亿亩,登记率达96.2%,释放了国有农垦改革发展活力。

王广华说,我国不动产登记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积极服务和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产权保护更加有力,交易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基础更加坚实。

据悉,目前不动产登记法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民法典为统领,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以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地方性法规等为配套支撑,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

新华社成都4月25日电(记者王立彬)我国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以保障农民土地权利,激活乡村资源要素,助力乡村振兴。

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25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说,按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要扎实做好第二轮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权保持稳定、顺利延包。同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王广华指出,要把强化农村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实现农民土地权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统一起来,围绕基本实现城乡不动产登记全覆盖,固底板、补短板,稳妥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用3至5年时间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王广华要求积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纳入统一登记,抓紧发文部署,推进数据共享,建立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数据库,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有序衔接。年底前要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建立健全“日常+定期”的更新完善机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未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不得纳入入市范围。

根据要求,对于宅基地已登记的年底前要完成汇交入库,未登记但已调查的先汇交数据,登记后再更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要在2024年4月前基本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并汇交入库;其他未完成的地区要结合实际,先易后难,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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