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相关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清理注销和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的通知》(兰银办[2020]42号)要求,现对我行开户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长期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的单位及其银行结算账户进行登报公示。请相关单位自登报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我行辖属开户网点办理重启或销户手续。逾期将视同自愿销户或同意我行相关清理措施,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行特别提示:本次账户清理中自愿撤销的账户,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作废。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昌市分行
2023年3月17日
图表详见当日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