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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庆阳市智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及抵债裁定项下权益处置公告 2025年07月07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拟对庆阳市智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阳智霖”)债权及抵债裁定项下权益进行处置。

一、资产情况:(一)债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债权合计16,227.46万元,其中重组债务本金9,515.95万元,违约金6,608.96万元,代垫费用102.55万元。

(二)抵债裁定项下权益 1.庆阳智霖大厦商业用房:庆阳智霖大厦系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对庆阳智霖债权项下抵债资产,原所有权人为庆阳智霖实业有限公司。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6日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27号的智霖大厦商业用房抵偿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债务7,621.71万元。上述财产所有权以裁定送达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时起转移,目前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智霖大厦总面积13,502.1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201102956号,占用土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为西国用(2004)第2458号。智霖大厦建成于2008年,总高8层,其中地下1层、地上7层,框架架构。2.豪庭春天小区11套商业用房和1套办公用房:豪庭春天小区11套商业用房和1套办公用房系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对庆阳智霖债权项下抵债资产,原所有权人为庆阳智霖。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日和2023年11月8日分别作出12份《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安化东路的豪庭春天小区1-101(面积3,128.05㎡)、2-102(面积3,165.78㎡)、4-1010(面积151.82㎡)、4-1016(面积5.13㎡)、4-2010(面积235.69㎡)、4-2011(面积437.48㎡)、4-3010(面积235.69㎡)、4-3011(面积437.48㎡)、4-4010(面积235.69㎡)、4-4011(面积437.48㎡)、4号楼1层002号商业服务用房(面积223.11㎡)、3号楼17层001号办公房产(面积477.53㎡)共计11套商业用房和1套办公用房(12套房产面积合计9,170.93㎡)抵偿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债务合计12,587.54万元。上述财产所有权以裁定送达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时起转移,目前尚未办理过户手续。11套商业用房和1套办公用房均分布在豪庭春天小区1#、2#、3#、4#楼不同楼层。

该资产交易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4)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5)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6)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7)上述第(1)至(6)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8)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9)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10)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该债权和抵债裁定项下权益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甘肃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931-8866291

电子邮件:xushengcheng@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3号盛达广场B塔2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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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