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叶)近日,舟曲县检察院与迭部县检察院、陇南市武都区检察院、文县检察院、宕昌县检察院、白龙江林区检察院以及白龙江阿夏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联合签署《白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推动白龙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区域协作,为白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介绍,六县区检察机关及白龙江阿夏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将遵循依法保护、共建共享和协同合作原则,坚持管辖地域各司其职、全域问题紧密配合、接壤地界加强衔接、跨界问题相互支持,依法打击跨区域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非法捕捞和侵占、滥用河道等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统一生态环境案件证据认定标准和裁量尺度,结合相关案件特点、难点,共同制定白龙江上游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证据指引,形成和保持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对于涉及跨区域重大或疑难复杂公益诉讼案件以及其他环境资源案件,《机制》明确,六县区检察机关及白龙江阿夏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要及时进行双边或多边研讨协商,在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性司法等多项领域积极探索经验。定期通报跨域线索受理、查处、办理破坏白龙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情况;对履职中发现的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必要时可委托异地调查,受委托地单位应当全力配合并及时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