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 吕霞)8月23日,省纪委监委发布公告,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3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拟统筹安排到省纪委监委机关、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省委巡视机构工作。不设具体职位,统一比选,择优录取。
此次选调报名范围为:全省省级及以下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中央和国家机关设在甘肃省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1985年8月23日以后出生)。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8年8月。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应的学位,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工商、税务、财政及其他相关工作经历。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6.身体健康。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公务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报名时间为:8月27日9:00至8月30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