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23年评选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总工办发〔2023〕38号)精神,拟推荐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候选集体,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金霞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候选个人。现对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
(一)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候选集体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候选个人
金 霞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二、公示联系方式
省总工会组织部、省总工会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931-8825836(传真)、0931-8821607
联 系 人:蔡静妮 李 星
电子邮箱:gsghjczj@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26号甘肃省总工会
邮 编:730000
甘肃省总工会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