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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拟推荐上报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候选集体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候选个人的公示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23年评选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总工办发〔2023〕38号)精神,拟推荐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候选集体,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金霞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候选个人。现对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

(一)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候选集体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候选个人

金 霞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二、公示联系方式

省总工会组织部、省总工会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931-8825836(传真)、0931-8821607

联 系 人:蔡静妮 李 星

电子邮箱:gsghjczj@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26号甘肃省总工会

邮  编:730000

甘肃省总工会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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