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成立。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陈列着新中国第一枚“国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印章。它曾经是国家主席或中央人民政府颁发各种法令、命令、指示和行使其他权力时钤印公文的凭证信物,是人民政权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权力的象征。
随着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筹建新中国的任务提到中共中央的议事日程。1949年6月,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今北京)召开。会议推选毛泽东为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任,李维汉为秘书长,余心清、齐燕铭为副秘书长。周恩来委托陈叔通办理为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和附属机构制印之事,齐燕铭负责具体工作。
齐燕铭既是一名精明能干的组织领导者,也是一位颇具眼力的书画篆刻艺术行家。为了刻制好这枚国印,他邀请京城治印名家张樾丞、顿立夫、唐醉石和魏长青共同研究探讨。
1949年8月19日,“政府印铸问题座谈会”在北京饭店举行,张樾丞等14人出席。会议制定了新中国政府印信的“型式”“字体”“质料”“字文”等印铸问题,同时修正通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印铸局组织条例”。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以合乎法律规定的形式确定下来,国印印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也随之被最终正式确定。
为了刻制好国印,精于刻铜艺术并篆刻技艺卓绝的张樾丞开始了紧张的准备工作,翻资料,找印谱,画出了隶、宋、汉篆、秦篆4种字体的印样。随后张樾丞将印样交给齐燕铭。齐燕铭立即将印样呈送中央领导审阅。为了让群众都能看得懂,毛泽东最终选定了宋体字的印样。
镌刻国印有极严格的特殊规矩,刻制完成后不允许打样留底。交付前,四角都要高出一点,不能是平的。待国印正式启用前再磨平,名曰“启封”。1949年10月31日,国印正式镌刻完成并上交启用。据考证,关于颁发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铜质印信一颗的“中央人民政府令”(1949年10月31日9时签发),是目前发现最早钤有国印的文件。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展出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的通知书”“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珍贵文物都钤有国印。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务院为最高国家权力执行机关。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和下属行政机关的印信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使命,全部上缴给新的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1959年5月,国务院秘书厅将这批珍贵的政府印信拨交中国革命博物馆(今中国国家博物馆)珍藏。(摘自《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