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
8月一大波新规来了!事关个税、就业、充电宝、设摊、地铁出行……
针对虚假招聘、个人信息泄露等
首部人力资源服务规定画“红线”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这是我国首部系统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活动的规章,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加强招聘服务管理明确投诉举报及处置方式,规定服务机构发现涉嫌虚假招聘等违法活动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核实、暂停或终止服务等。
明确服务禁止行为规定服务机构不得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等行为等。
强化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等机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盗取、贩卖、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等。
规范服务收费和公平竞争规定不得以提供招聘服务等名义向个人收取明示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费用,不得以各种名目诱导等。
个人所得税新政
最高可税前扣除2400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对税优健康险的投保险种和被保险人群体等方面进行扩围,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通知》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至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主要险种,增加了产品保障内容,提高了灵活性。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将建立投保人信息账户,为税收抵扣提供便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于2015年5月开始试点,2017年7月推广至全国。购买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
国家对充电宝等产品
实施强制性认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充电宝、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