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张掖市总工会为全市47名符合条件的省部级劳模审核发放专项补助资金54万元。
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申报对象为健在并保持荣誉的张掖市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其中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条件为月平均收入在5800元以下的在职职工劳模,月养老金在4500元以下的离退休职工劳模,年纯收入低于12000元的农民劳模。特殊困难补助金申报条件为因本人患病自付医疗费较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劳模,因配偶、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患重病、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劳模或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劳模。
为确保专项补助资金安全使用、精准发放,市、县区总工会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询访、信息比对等形式,对劳模工作、生活、身体状况、收入和困难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做到了基础信息准确、困难情况翔实。同时,采取劳模所在单位工会申报,劳模本人出具《劳模个人收入承诺书》、劳资人社部门(乡镇、社区)审查并提供收入情况、市县区总工会实地核查等方式,全面核实劳模收入状况,确保补助对象精准全面,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作用。目前,专项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送到了劳模的心窝里。 (穆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