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茹佳佳)近日,记者从《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修订《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于7月29日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正式发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形势下,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原《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甘肃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求。今年2月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原《条例》共24条,修订后分为八章29条,其中修改21条,新增8条,删除6条。本次修订,全面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家总体安全观,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本次修订,结合我省实际深入研究衔接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职责,删除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规定。新增地震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有关规定,明确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要求及主体责任,规范评价单位的行为和评价结果的审定及应用,明确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同时增设章节名称,使结构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