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公益诉讼是守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抓手。近期,我省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安全、文化遗产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成功办理多起公益诉讼案,以个案办理推动系统治理,有力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安宁:消除行洪安全隐患
“现在在排洪沟边的桃园干活,心里踏实多了。垃圾清理得干干净净,再不用提心吊胆怕发洪水了。”近日,面对安宁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一名果农由衷地说。
这一可喜变化源于安宁区检察院常态化公益巡查的一次履职行动。今年汛期前夕,检察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排洪道沿线堆放着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极易堵塞泄洪通道,威胁河道行洪安全。安宁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组建专项工作专班,通过实地勘查、走访群众、调取档案资料,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厘清各相关单位监管职责。
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后,安宁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其及时清理河道积存垃圾,保障泄洪通道畅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健全日常巡查管护机制;同步开展环保普法宣传,引导沿岸群众树立护河爱河意识。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组织开展垃圾集中清运专项行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河湖管护,构建起河长制落实与群众共治相结合的长效管护模式。
整改好不好,回访见分晓。2026年8月,安宁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联合开展“回头看”,通过现场核查、入户走访,对整治区域开展拉网式复查。经查,河道内堆积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行洪安全隐患彻底消除。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志愿者,建立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托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巩固治理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永靖:推动文化遗产保护
为落实省检察院“守护陇原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部署要求,近日,永靖县检察院联合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针对县域明长城小茨段、上车段保护现状开展座谈研讨与实地巡查,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文化遗产保护。
座谈会上,参会各方围绕明长城遗址日常管护、安全隐患排查、行政执法履职、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深入交流,梳理现阶段保护短板,明晰监管责任划分,研究长效协作举措,打通文物保护履职堵点。座谈结束后,检察人员在文物保护工作人员陪同下徒步踏查长城沿线,仔细查看长城墙体、保护设施、烽火台保存状况,走访当地村民,全面掌握遗址保护实情。此外,永靖县检察院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走进县博物馆,调研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文物主管单位沟通协商,凝聚协同保护共识。
此次联合巡查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各方履职力量,统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与文旅部门属地监管职能,破解文物保护工作监管碎片化、各自为战的难题,构建明长城常态化协同保护新模式。
合作: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为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秩序,近日,合作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构建诉前磋商、制发磋商意见、限期整改、跟进落实的闭环监督模式,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欠费追缴及全面整改,实现生态保护、国有财产保护与行政履职提质增效的多赢效果。
前期,合作市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巡查中发现,辖区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相关建设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存在长期欠缴情形。相关行政部门征管排查不全面、催缴力度不到位,导致国有专项治理资金流失,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秉持监督履职与协同治理并重理念,合作市检察院以柔性监督推动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动对接相关行政部门,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梳理说明欠缴问题、点位及法律依据,认真听取相关行政部门在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双方围绕欠费核查、依法催缴、台账建立、长效监管等事项充分沟通、达成共识,明确整改路径。
结合案件核查事实及诉前磋商情况,合作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磋商意见书,精准指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管履职薄弱环节,细化明确整改任务及整改时限,要求其对辖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依法对欠费主体开展催告催缴,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并健全常态化监管与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堵塞征管漏洞。
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迅速部署专项整改行动,对照问题台账逐项核查督办、逐户清缴欠费,目前全部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已足额收缴到位,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该部门已按期向合作市检察院书面反馈整改结果,案件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