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罗珍
他们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却能用“乡音土语”将晦涩的法条讲得入脑入心;他们不穿法袍制服,却能以真情实意将邻里纠纷化于萌芽。他们就是活跃在玉门大地的“法律明白人”——一支扎根乡土、服务乡邻的基层法治骨干队伍。
近年来,玉门市司法局系统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紧扣“选、育、用”三个环节持续发力,逐步构建起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新格局。这支队伍活跃在基层治理前沿,让法治的“金种子”在乡村土壤中生根发芽,在乡村振兴中开出“善治之花”。
严格标准“选好苗”
建强基层法治“生力军”
玉门市司法局坚持把“选对人、选准人”作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首要环节,紧盯基层社会治理关键人员,将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等作为重点培育对象。
在选人标准上,注重“三有”原则——有法治素养、有公益热情、有群众威信,确保选出一支扎根乡土、群众信赖的法治骨干队伍。同时,全市统筹建立“骨干人才库”,实行动态调整,不断吸纳大学生村官、致富能手等新生力量,构建起“一核多元”的队伍架构。
目前,全市已培育“法律明白人”728名,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拥有8名“法律明白人”,织就了一张覆盖全域的法治队伍网络。
系统赋能“育好苗”
淬炼服务群众“硬本领”
如何让选出的“好苗子”成长为群众信赖的“明白人”?玉门市着力构建系统化、常态化培训体系。在培训内容上,紧贴群众日常生活中最关心的法律问题,特别是聚焦民法典中涉及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侵权责任等高频民生问题设立三大能力提升模块——法律基础知识突出“用得上”、政策解读能力强调“说得清”、群众工作方法注重“讲得通”,实现法治素养与实践能力的同步提升。
在培训方式上,采取“线上+线下”模式,线上依托网校平台,供“法律明白人”常态化“掌上学法”;线下邀请专业律师和行业骨干集中授课,同步推行“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结对行动,通过“法律专家带骨干、骨干带群众”的传帮带模式,实现专业优势与乡土优势的深度融合、双向赋能。
“以前调解矛盾纠纷靠经验、凭情面,有时候理不直气不壮,说得口干舌燥人家也不服气;现在好了,查法条、讲案例,说话有依据、办事有底气,群众信服度更高了!”六墩镇安康村的“法律明白人”郑慧琴的感慨,正是培训成效最生动的见证。
实战砺锋“用好苗”
当好基层治理“多面手”
培育的关键最终落脚于应用。玉门市司法局坚持实战导向,搭建多元化实践平台。依托各村“百姓议事堂”“乡贤调解室”等阵地,组织“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建立“一月一主题”实践机制,结合春耕秋收、农民工返乡等节点,开展“田间普法”“炕头调解”等特色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设立“普法小课堂”,由“法律明白人”分享“法律改变生活”故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积极引导其全程参与修订村规民约、规范合作社章程、宣传移风易俗,有效转变高额彩礼等不良风气,真正让“法律明白人”从课堂走向田野、融入社区,成为基层治理的“多面手”。
播下一粒“金种子”,绽放满园“善治花”。在实战中,“法律明白人”们各展所长,成为群众身边看得见、找得到、靠得住的法治力量。在玉门市下西号镇下东号村,“法律明白人”郑平山用质朴的“土办法”破解邻里积怨,成为群众信赖的“解铃人”;在六墩镇昌和村,张宗梅走进炕头田间,用乡音土语将法治的种子播撒进千家万户;在柳河镇红旗村,顾红艳把调解现场搬到了农家炕头,用一杯热茶暖心、一席乡音说理,让积怨多年的邻里握手言和……728名“法律明白人”正以“乡音”传“法韵”,用“土办法”化“千千结”,让法治的“金种子”在玉门乡村生根发芽、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