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储值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是否有效?
兰州市民陈女士来电咨询:在某美发店办理2000元储值卡,卡面注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店”。使用时被告知“周末及节假日不能使用”,但办卡时未告知。请问,能否以该条款无效为由要求正常使用?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规定,该条款无效。“最终解释权归本店”属于典型的排除消费者解释权利的格式条款,依法无效。陈女士可以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条款无效,要求店家按正常消费规则提供服务或退还剩余金额。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离婚后一方阻挠探望子女,另一方能否中止其抚养权?
平凉市民徐女士来电咨询:离婚后孩子判由前夫抚养,约定每月探望两次。前夫以“孩子学习紧张”为由,连续四个月阻挠探望,请问,我能否要求变更抚养权?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长期恶意阻挠探望,情节严重的,可以成为变更抚养关系的事由之一。若徐女士前夫屡教不改,可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主张将孩子判归自己直接抚养。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因噪音纠纷邻居安装“震楼器”报复,受害者如何维权?
金昌市民吴先生来电咨询:因楼上邻居噪音纠纷协商未果,楼下邻居网购“震楼器”在夜间敲击天花板,导致家人无法休息。请问,该如何维权?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使用“震楼器”等设备故意制造噪音属于侵权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警告或罚款。吴先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楼下邻居制造噪声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也可提起诉讼,以相邻关系纠纷为由,请求判令楼下邻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精神损害。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