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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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杂物,业主能否要求物业清理?

白银市民魏女士来电咨询:同层邻居在楼道堆放纸箱、旧家具等易燃杂物,存在消防隐患。物业多次通知清理,邻居拒不配合。请问,能否要求物业强制清理?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维护管理区域内的基本秩序,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业主不得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堆放易燃杂物违反消防法规,物业负有清除义务。物业若怠于履职,业主可向消防部门举报。魏女士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发出书面催告;若物业不作为,可提起公益诉讼或自行清理后将相关费用向堆放者追偿。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公共停车位被私装地锁,其他业主如何维权?

武威市民陈先生来电咨询:小区公共停车位被一楼住户私自安装地锁,长期独占使用。物业多次协调拆除,该住户以“先来后到”为由拒绝。请问,其他业主该如何维护公共权益?

记者电话连线郭凯文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业主不得私自侵占。私装地锁独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已侵害其他业主的共同权益。陈先生可以联合多名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对地锁进行强制拆除;也可以提起诉讼,以业主共有权纠纷为由,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拆除地锁、恢复原状。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购买的二手车“调表”后商家注销,消费者向谁索赔?

兰州市民吴先生来电咨询:在某二手车行购买一辆标注“实表5万公里”的轿车,一周后发现实际里程为15万公里。目前该车行营业执照已注销、人去楼空。请问,我该向谁索赔?

记者电话连线李艳波律师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手车行通过注销公司逃避调表欺诈的赔偿责任,属于典型的恶意逃债行为,原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通过平台购车的,平台未尽审核义务也应担责。吴先生在确定车行存在恶意注销的情况下,可以将原车行股东列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退一赔三”;若通过电商平台交易,可要求平台提供商家的真实信息并承担相应责任。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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