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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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中院发出首份行政案件败诉风险提示函

化解一起房屋拆迁补偿行政争议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梁海霞)近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败诉风险评估工作,精准研判风险、督促履职纠错,向涉诉行政机关发出首份《行政案件败诉风险提示函》,成功化解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行政争议,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原告高某所在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其宅基地及房屋纳入征收范围,2018年5月,高某与政府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并与开发商签订《房屋置换安置协议》,但开发商始终未按协议约定交付安置房屋。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政府继续履行安置协议,并赔偿迟延交付损失。

案件审理中,合议庭全面审查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厘清案件争议焦点,案涉安置房屋未按期交付,政府作为征收主体,依法负有安置补偿法定职责,且同村其他被征收人也存在安置房屋逾期交付问题,若直接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违约责任,易引发类讼、激化矛盾。为实质性化解争议,合议庭精准研判,对诉讼风险进行预评估,依法向该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案件败诉风险提示函》,列明履职漏洞、败诉风险及法律后果,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整改。收到提示函后,该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主动与高某对接协商,就安置补偿事宜达成一致解决方案。最终,高某自愿撤回起诉,案件圆满办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此次在诉讼环节发出败诉风险提示函,是张掖中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务实举措。相比诉前预警,诉讼中风险提示紧贴审理进度、聚焦案件实质,针对性、实操性更强,既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又督促行政机关规范履职、源头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行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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