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78 甘肃法治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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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民乐县法院新天法庭办结一起洋葱收购不当得利纠纷案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毛学会 赵隽林)近日,民乐县人民法院新天法庭聚焦辖区企业司法需求,创新构建“调解定纷止争、执行紧盯兑现、服务纾解企困”三位一体解纷模式,成功办结一起涉洋葱收购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擦亮了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

2025年1月初,案外人王某收购农户刘某的洋葱后,转售予外地某脱水菜业公司。同年1月18日,该公司依王某请求,将81400元洋葱款支付给刘某。1月25日,因会计疏忽,公司又误将另一同名同姓种植户的71717元洋葱款误付给了刘某。公司发现失误后,立即与刘某协商退款。经沟通,刘某仅退回52000元,剩余19717元以“收购洋葱折扣过高”为由拒绝退还。多次协商无果后,这家外地企业无奈诉至民乐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新天法庭紧扣“司法护航企业发展”主线,迅速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承办法官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快速梳理法律关系,明确案件焦点,并主动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法官坚持法理情相统一的原则,耐心释法明理,细致疏导双方分歧。经多轮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明确剩余款项的具体履行期限,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协议生效后,法庭并未“一调了之”,而是将服务向前一步,紧盯协议实际履行。在法庭的耐心协调与督促下,刘某最终全额支付了剩余案款。考虑到涉案企业地处外地,新天法庭法官主动延伸服务触角,提供全流程“一站式”贴心服务,让该公司足不出户即可高效便捷地拿到案款,以暖心举措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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