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近日,靖远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离婚后抚养费纠纷案件时,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情感疏导,成功解开当事人因探望权受阻而拒付抚养费的“心结”,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充分彰显了司法力度与温度的有机统一。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路某某离婚后,两个孩子由李某某抚养。根据生效调解书,路某某需按月支付抚养费并为孩子购买衣物。然而,路某某因认为李某某阻碍其探望孩子,心生不满,遂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李某某为了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路某某给付未付的抚养费28000元及衣服。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没有急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首先深入了解矛盾根源。经调查核实,路某某确因长时间无法正常探望子女而情绪激动,并将此作为对抗抚养费支付的理由。在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情感疏导。路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筹措资金履行了拖欠的抚养费28000元,同时给两个孩子每人买了一套衣服,当场交付给李某某,并承诺今后一定按时支付。李某某也深受触动,表示会积极配合路某某行使探望权,为孩子的成长创造更好的亲情环境。最终,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