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近年来,甘州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运用“四级七天”调解法,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组织 夯实调解基础
甘州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法定职责,主动对接乡镇街道村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甘州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谁主管谁设立”“谁设立谁负责”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纠纷调解职责,持续完善覆盖区、镇、村三级的人民调解网络。
目前,甘州区备案人民调解组织292个,其中村(社区)245个、乡镇街道及滨河新区社区服务中心24个、行业主管单位22个、信访局1个。同时,指导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系统内根据本系统工作需要,均在基层法庭、派出所、检察院、拘留所设立调解室。此外,及时将人民调解组织与调解员备案信息抄报甘州区法院和甘州区综治中心,做到信息共享。
广聚人才 提升调解效能
甘州区吸纳各个领域深挖细掘乡贤能人资源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各级调解组织,有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村退休干部、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法律人才、热爱调解事业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26名专职调解员入驻甘州区综治中心,其中10余名被区法院聘请为特邀调解员,“调解+司法确认”极大地提高了诉前诉中案件调解质效。
强化培训 提高调解质量
甘州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培训调解员法定职责,坚持定期培训。每年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围绕新颁布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主题,结合经典调解案例进行集中学习和互动交流,提升业务素质和调解水平。
甘州区坚持“以老带新”加大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开展调解经验分享会,邀请资深调解员进行经验分享,重点讲授调解程序、调解技巧、注意事项等内容,开展现场调解演练,让新入职调解员及时进入角色。同时,坚持“谁设立谁培训”,法院、综治中心、人社、妇联、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领域纠纷特点,组织本系统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业务培训学习。近三年来,已组织人民调解员线上线下集中培训5235人次,交流观摩经验学习3场次,日常调解业务学习1万余人次,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素养与实战能力双提升。
品牌引领 拓展调解深度
甘州区坚持打造品牌调解室,实现23个乡镇街道个人调解室全覆盖。其中,指导市信访局设立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民间借贷纠纷、物业纠纷等专业调解室整体入驻甘州区综治中心,助力区综治中心“只进一个门”服务群众、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一站式”实战化。
全国优秀调解室——东街交通巷社区“阳光”调解室积极践行“四级七天”调解法,引导人民调解员主动走进社区网格、居民楼院,化解矛盾纠纷231起,成功调解231起,涉及当事人498人,涉案金额38万元。沙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退休村干部、区人大代表胡国庆成立“和为贵”调解室,胡国庆被群众评为“布衣法官”,为助力主动创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